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查人員證書費收費標準 首頁法規目錄【法規名稱】。♬簡讀版
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查人員證書費收費標準【發布日期】114.01.02【發布機關】環境部
【法規沿革】
1‧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10300102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條;並自發布日施行
2‧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三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1080054726號令修正發布第1條條文
3‧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二日環境部環部研字第1135117562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條文
【法規內容】
第1條
﹝1﹞本標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九十一條第二項、噪音管制法第三十四條及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。
--108年7月30日修正前條文--自動比對
內 容
﹝1﹞本標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七十九條第二項、噪音管制法第三十四條及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。
第2條
﹝1﹞申請核發、換發或補發下列訓練類別之紙本證書者,應繳納規費新臺幣一千元;申請電子證書者,應繳納規費新臺幣五百元:
一、空氣污染物目測檢查人員。
二、公私場所排放空氣污染物儀器檢查人員。
三、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儀器檢查人員。
(一)汽機車排放控制系統及惰轉狀態檢查人員。
(二)汽機車行車型態系統及惰轉狀態檢查人員。
(三)柴油車排放煙度儀器檢查人員。
(四)汽油車油箱、化油器蒸發氣檢驗(SHED)人員。
四、機動車輛噪音檢查人員。
五、公私場所噪音狀況檢查或鑑定人員。
六、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專業檢驗測定人員。
--114年1月2日修正前條文--自動比對
內 容
﹝1﹞申請核發、換發或補發下列訓練類別之證書者,應繳納規費新臺幣一千元:
一、空氣污染物目測檢查人員訓練。
二、公私場所排放空氣污染物儀器檢查人員訓練。
三、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儀器檢查人員訓練:
(一)汽機車排放控制系統及惰轉狀態檢查人員訓練。
(二)汽機車行車型態及惰轉狀態檢查人員訓練。
(三)柴油車排放煙度儀器檢查人員訓練。
(四)汽油車油箱、化油器蒸發氣檢驗(SHED)人員訓練。
四、機動車輛噪音檢查人員訓練。
五、公私場所噪音狀況檢查或鑑定人員訓練。
六、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專業檢驗測定人員訓練。
第3條
﹝1﹞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。
回頁首〉〉【編註】本檔提供學習與參考為原則;如需正式引用請以官方公告版為準。如有發現待更正部份及您所需本站未收編之法規,敬請告知,謝謝!
【法規名稱】
。♬
簡讀版
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查人員證書費收費標準
【發布日期】114.01.02【發布機關】
環境部
【法規沿革】
1‧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10300102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條;並自發布日施行
2‧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三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1080054726號令修正發布
第1條條文
3‧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二日環境部環部研字第1135117562號令修正發布
第2條條文
【法規內容】
第1條
﹝1﹞本標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
九十一條第二項、噪音管制法第
三十四條及規費法
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。
--108年7月30日修正前條文--
﹝1﹞本標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
七十九條第二項、噪音管制法第
三十四條及規費法
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。
第2條
﹝1﹞申請核發、換發或補發下列訓練類別之紙本證書者,應繳納規費新臺幣一千元;申請電子證書者,應繳納規費新臺幣五百元:
一、空氣污染物目測檢查人員。
二、公私場所排放空氣污染物儀器檢查人員。
三、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儀器檢查人員。
(一)汽機車排放控制系統及惰轉狀態檢查人員。
(二)汽機車行車型態系統及惰轉狀態檢查人員。
(三)柴油車排放煙度儀器檢查人員。
(四)汽油車油箱、化油器蒸發氣檢驗(SHED)人員。
四、機動車輛噪音檢查人員。
五、公私場所噪音狀況檢查或鑑定人員。
六、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專業檢驗測定人員。
--114年1月2日修正前條文--
﹝1﹞申請核發、換發或補發下列訓練類別之證書者,應繳納規費新臺幣一千元:
一、空氣污染物目測檢查人員訓練。
二、公私場所排放空氣污染物儀器檢查人員訓練。
三、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儀器檢查人員訓練:
(一)汽機車排放控制系統及惰轉狀態檢查人員訓練。
(二)汽機車行車型態及惰轉狀態檢查人員訓練。
(三)柴油車排放煙度儀器檢查人員訓練。
(四)汽油車油箱、化油器蒸發氣檢驗(SHED)人員訓練。
四、機動車輛噪音檢查人員訓練。
五、公私場所噪音狀況檢查或鑑定人員訓練。
六、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專業檢驗測定人員訓練。
第3條
﹝1﹞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。
回頁首〉〉
【編註】本檔提供學習與參考為原則;如需正式引用請以官方公告版為準。
如有發現待更正部份及您所需本站未收編之法規,敬請
告知,謝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