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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規名稱】♪


國中教育會考收費標準

【發布日期】110.04.16【發布機關】教育部

【法規內容】

第1條


 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。

第2條


  國中教育會考簡章紙本售價為每份新臺幣十五元。

第3條


  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報名國中教育會考者,免繳納報名費;非應屆畢業生,繳納報名費新臺幣五百元。

第4條


  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複查費為每科新臺幣五十元;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證明申請費為每份新臺幣一百元。

第5條


 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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