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正規教育課程認可規費收費標準-簡讀版 首頁法規目錄【法規名稱】♪非正規教育課程認可規費收費標準
【發布日期】109.12.30【發布機關】教育部
【法規內容】
第1條
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。
第2條
終身學習機構依非正規教育學習成就認證辦法第三條規定,申請單科課程或學程課程認可者,應繳納審查費用。
第3條
前條審查費之費額,規定如下:
一、單科課程:每一學分,新臺幣一千元。
二、學程課程:六學分以上未滿二十學分,新臺幣四千五百元;二十學分以上,七千五百元。
第4條
申請單科課程或學程課程認可者,已繳之審查費不予退還。
第5條
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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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規名稱】♪
非正規教育課程認可規費收費標準
【發布日期】109.12.30【發布機關】
教育部
【法規內容】
第1條
本標準依規費法
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。
第2條
終身學習機構依非正規教育學習成就認證辦法
第三條規定,申請單科課程或學程課程認可者,應繳納審查費用。
第3條
前條審查費之費額,規定如下:
一、單科課程:每一學分,新臺幣一千元。
二、學程課程:六學分以上未滿二十學分,新臺幣四千五百元;二十學分以上,七千五百元。
第4條
申請單科課程或學程課程認可者,已繳之審查費不予退還。
第5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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