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規名稱】
。法律用語辭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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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發布日期】108.08.15【發布機關】衛生福利部
1‧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四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食字第0980462647號令訂定發布全文7條;並自發布日施行
2‧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三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食字第1011302719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條文
3‧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二十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1021350146號令修正發布第1條條文
4‧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十五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071303774號令發布廢止
﹝1﹞ 食品中黃麴毒素(Aflatoxin)限量應符合下列標準:■
﹝1﹞ 食品中赭麴毒素A(OchratoxinA)限量應符合下列標準:■
﹝1﹞ 食品中棒麴毒素(Patulin)限量應符合下列標準:■
﹝1﹞ 食品中橘黴素(Citrinin)限量應符合下列標準:■
﹝1﹞ 嬰兒食品之真菌毒素限量應符合嬰兒食品類衛生標準之規定。
﹝1﹞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。

廢: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標準
【發布日期】108.08.15【發布機關】衛生福利部 【法規沿革】
4‧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十五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071303774號令發布廢止
【法規內容】
第1條
--102年8月20日修正前條文--
第2條

第3條

--101年9月3日修正前條文--
第4條

第5條

第6條
第7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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